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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单位:县人民法院

编辑:redcloud 2011-02-12 09:42:2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61人,下设13个庭室局队和四个人民法庭。近年来,该院以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公正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和行政诉讼案件,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仅三年来就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司法绩效先进单位”、 “湖南先进类基层法院”、 全省法院“涉诉信访、立案文明窗口”、“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县文明单位”等30余项省市县的表彰或奖励。45人次受到中央、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其中涌现出了“全国法院模范法官”杨通智、“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姚茂常、“湖南各族青年团结进步杰出奖”获得者吴昌培等一大批模范。该院91%以上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先后有19人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连续25年无人违法违纪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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