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根据省市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清明节期间,将在全县继续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广泛开展祭奠先烈、先人、先贤活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提升道德素质,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二、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一次清明诗文朗诵会或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2.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充分利用烈士陵墓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先烈扫墓,缅怀革命先烈。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中小学生入团、入队仪式等,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要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征文活动”,组织青少年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发动广大网民积极参与湖南文明网搭建 “网上祭英烈”的互动平台,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大好时机。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各单位都要确定一个重点活动。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县电视台、中国夜郎网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及时报道全县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心得感言,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重点活动要用图像、图片、文字全程记录。
3.确保活动安全。要按照有关规定,遵守安全、有序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4.及时总结汇报。各战线、乡镇、单位要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于
新晃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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