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乘胜前进,文明花开红艳艳
新晃大队被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以来。继续保持创建班子不散,创建目标不变,创建力度不减,紧紧围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一道德规范,狠抓“两个文明”建设,以抓班子、带队伍、讲文明、树新风,争创文明标兵集体为总目标,积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大队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怀化市“文明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先进单位”,新晃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县级一级机构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协税护税先进单位”“组建扶贫工作先进后盾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提案办理先进单等荣誉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整体工作“基层大队先进单位”,全市“基层公安工作先进单位”、公安交警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执法质量先进单位、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单位”,全县“双文明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整体工作“基层大队先进单位”,全市“基层公安工作先进单位”、公安交警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单位、执法质量先进单位、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单位”,全县“双文明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教育培训,增强队伍战斗力。
大队以取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为契机,不断加强民警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民警从思想上、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把职业道德教育与反腐倡廉、法纪、法规教育相结合,在全体民警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坚定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二是定期召开交通违法、肇事案例分析和讨论会,激发广大民警的学习和工作热情,大大增强了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建立了严格的错案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和奖罚制度,对民警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法依纪查究。四是从民警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能力等三个方面,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全方位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并以民警得到的“批评意见”条数和表扬意见条数作为考评民警德能勤绩和奖罚的依据。五是注重在重大活动中磨练队伍,极大限度地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两年来共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120余场次,民警写出剖析材料20余份。通过在创建中不断探索新形式下政治思想工作新途径,民警的执法观念上有了根本的改变,执法为民的意识逐步增强,队伍战斗力得到了很大提升,警民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高。
二、更新执法观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服务是人民交警的宗旨。大队在工作中始终把握“爱民、为民、利民”这一核心,把“群众是否满意”做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实现了权力型交警向服务型交警的转变。真正做到了铁心为民。
诚心诚意接受群众监督,真心真意改进工作作风。一年来,我们大力改革管理方式,大胆推行交警形象由单一的“内管”向“内管、外监”相结合的转变。聘请公路沿线乡、村干部和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交警形象监督员,每月对交通民警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交警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开门评警、开门纳谏,从各个层次、各个角度全方位反射交警工作的得失。在内部工作机制上率先建立了法制、处罚中心,运用交通违法处罚微机信息管理,实行罚、缴分离;推行交通事故“一案一议一评”制度,确保了交通事故的公开、公正、依法处理。一系列行之有效创新举措的推行,进一步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与执法的品位。比如:大队自2007年开始,在鱼市镇团溪村开展创交通安全文明村活动,集资近2万元组织村民筹工筹劳修建通村公路,引导群众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
1、端正执法理念。大队充分认识到端正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是保持“文明单位”荣誉的前提,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工作要求。针对群众关心,反映较多的一些交通管理问题,大队在服务窗口开展了“温情执法、微笑执法、和善执法”的活动,以各种形式教育窗口民警常怀爱民之心,常抱爱民之意,按照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的要求,经常研究并制定更新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服务窗口设立了饮水机、举报意见箱,设立值日警官和周三大队领导接待日,使来访群众有水喝、有椅座、有人接待,对处理不公的意见和民警违法行为有地方投诉,通过更新执法观念,改变了过去冷、横、硬、推的现象,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群众对“文明单位”的满意度。
2、规范执勤执法。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以“文明单位”为标准,牢固树立一名交警就是一个窗口,一名交警就是一面旗帜,一颗警徽代表一个整体的思想。大队紧紧围绕“窗口服务形象、路面执法形象、接待群众形象”这三个环节开展工作,着重解决和处理好规范执勤执法与依法创收,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整改。大队从
3、开展换位思考。在创建活动中,大队组织开展民警换位思考活动,让民警充当“的哥”、“车主”、“乘客”等角色。在活动中,使民警真正了解办事群众的心理,体验其中的苦乐,大大改变了民警工作作风,有效增强了民警的敬业意识,廉政意识和执法为民的思想感情。通过开展换位思考,体验活动,大队民警执法为民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文明行政意识明显提高,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从思想上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维护路面秩序,努力打造满意交通。交通安全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形成一个有力的拳头,实行综合治理,围绕这个指导思想,大队抓基础,抓源头,突重点,全面推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有效控制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连续6年辖区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大队积极探索交通管理新模式,坚持高峰期大队领导、股室、中队民警全员上路、定点守点,平峰期责任路段民警来回巡线的日常管理工作模式。针对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了客运车辆专项整治、二摩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及打击“两抢一盗”等集中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坚持宣传教育和整治相结合,组织民警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乡村,广泛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整治,辖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加强事故处理。对交通事故处理我们推行阳光作业,大队始终把事故受害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公开、公正、公平处理交通事故的同时,我们着力于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打击力度,在辖区聘请了7名交通安全监督员,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制度。三是加强交通警保卫。为确保每一次交通警保卫工作万无一失,大队都精心组织,周密布置。近几年,大队先后出色地完成各类警保卫活动50余次,在各类警保卫活动中,大队全体民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忘我工作,圆满完成了警卫工作任务,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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