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5月8日讯(邓俊洋) 近日,我县城北一废旧回收站因落实整改不到位,被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
前段时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城北上环城路一废品回收店经营者肖某擅自将收购的废品堆放在店前的人行道上,不仅影响了行人通行,更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市容环境卫生,违反了《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发现情况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肖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完毕,但肖某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行整改。
依据《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5月5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肖某的占道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其立刻整改。
来源:新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邓俊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