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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房屋终过户,申请人赠锦旗表感谢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康丽 编辑:redcloud 2020-05-12 14:28:31

  红网新晃站5月12日讯(康丽)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买了二十几年房子突然不是自己房子了,原告起诉胜诉后,被告拒不履行过户手续,2020年4月,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雷霆手段,快速执结这起案件。近日,申请人姚某芳和特意从广州赶来的张某昌为新晃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党风廉洁,执行果敢”的锦旗,对法院执行局的执行速度和果敢交口称赞。

  1997年2月,申请人人姚某芳、张某昌共同出资购买了被申请人杨某民位于新晃县晃州镇的一栋房屋,1997年3月,双方交付了购房款和房产证,但因一些原因,双方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2019年3月,被申请人以房屋所有权证丢失为由,向新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重新颁发了该栋房屋的不动产权利证书。2019年11月,两申请人起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民同意在2019年12月30日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在杨某民并未如约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姚某芳、张某昌也多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请求办理变更登记,但不动产登记中心均以房屋出卖人未到场,且房屋有第三方人居住为由,拒绝办理变更登记。

  2020年4月,姚某芳、张某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工作人员收案后分别向被执行人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4月16日,执行局工作人员陪同申请人姚某芳、张某昌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了生效法律文书,并向他们释明了相关法律条款,不动产登记中心当即为申请人姚某芳、张某昌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至此,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地。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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