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3月25日讯(石威远 实习:姚粤)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在城区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3月23日,记者在中山路看到,民警正在对过往的电动车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年检、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民警 张 升:主要整治的是摩托车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摩托车最主要的是未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也有未上牌、未戴头盔,存在一些车辆年检超期、无牌无证,也有个别存在饮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驾乘人员在驾驶中没有养成自觉佩戴头盔的习惯,民警耐心向驾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结合,切实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民警 张 升:我们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处罚50元,驾驶证记两分,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扣留,电动车要及时上好牌照,佩戴好安全头盔上路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石威远 实习:姚粤
编辑:罗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