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5月10日讯(记者:蒲 浩)5月8日,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本次会议应到第十二届县委委员28人,因事请假7名,实到21人,符合规定人数。县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臧作尚就《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起草情况向大会作说明。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会议决定2021年7月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蒲 浩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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