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6月11日讯(记者:张建文)为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提升驾驶员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全面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8日,县公安局交管中心民警走进腾顺驾校,对学员集中进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教育。
宣传中,县交通管理中心民警着重讲解了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并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交通安全条款的内容和具体含义向学员进行详细解读。要求驾驶员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县交通管理中心宣传专干 杨胜坤:我们这次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地目的是进一步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在以后行车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学员:我们在以后的驾驶过程中,一定要文明行车,遵纪守法,对待行人要象对待自己家人一样,注意礼让行人。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驻”心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刑法修正案共计48条,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包括“妨碍安全驾驶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袭警罪”等内容。
县交通管理中心民警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宣传活动真正深入企业、深入单位、深入学校、深入社区、深入村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建文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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