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8月14日讯(记者:彭丽琼 实习:张萍 甘胜男)为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8月1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我县进口水果经营点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把进口冷链水果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入口安全”。
当天,执法人员来到各大进口水果经营点,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详细为经营户解读省、市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知,提醒经营户从怀化市外购进进口食品,要在采购前24小时内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经市县疾控部门复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共采集了9类进口水果及食品外包装样本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抽样核酸检测,经检测,所采集的样本结果全部呈阴性。但在核查资料过程中,发现共计300公斤香蕉、火龙果、榴梿、山竹等9个进口品种的水果存在“四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不齐全的情况,且存在没有实行专区销售,没有设有进口冷链食品专门库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执法人员没收了问题水果,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了集中销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股股长 张小平:经过本次整治,目前我县水果市场经营规范,进口冷链水果销售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本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湘冷链”追溯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如发现违反“四个不得”,即没有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产品溯源信息的生产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丽琼 张萍 甘胜男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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