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11月23日讯(通讯员:张姚蕊)为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消除农村安全饮水隐患。11月15日至19日,县水利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对各乡镇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进行乡镇主体责任、水费收缴、饮水安全达标、运行管护机制及交办问题整改等方面督查。
本次督查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要求标准,采用查看资料和现场察看方式进行。经过客观、全面的检查,农村供水保障整体情况稳定,完全满足饮水安全四项指标要求。
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姚蕊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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