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12月1日讯(通讯员:蒲文莉)11月27日,新晃县人民法院火速办理委托执行事项,两天内成功扣押涉案车辆并移交给委托法院。
据悉,彭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慈利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这一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在新晃法院辖区,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难度和扣押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11月26日,慈利法院特发函向新晃法院请求异地协助执行该案。接到委托执行函以后,新晃法院迅速与当地交警大队沟通协调,对扣押车辆事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第二天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
全国执行一盘棋,兄弟法院一家亲。今年以来,新晃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协助外地法院办理事项委托159件,外地法院前往新晃法院请求协助执行案件2件。此次配合协助执行充分展现了新晃法院干警极强的责任心、高效的执行力和破解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赢得了慈利法院由衷的赞赏和感谢。
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蒲文莉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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