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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考试

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蒲祖财 编辑:罗云婷 2021-12-15 09:28:38

红网新晃12月15日讯(通讯员:蒲祖财)为检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掌握情况,12月13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应知必会知识为主,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的应用能力,同时达到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掌握监察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依纪履职的本领。

参加考试的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次考试的很多题目贴近实际工作,使我们在掌握政治理论及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的同时,也发现自身知识的空白。今后要查漏补缺,努力做到学全、学深、学细、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据悉,一直以来,县纪委监委不断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全员培训、以案代训、监审分离、纪法衔接、线索管理、措施监管、处分执行等制度机制,提升专业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截至目前,共组织业务知识培训2轮140人次,参与上级培训2轮。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参与专案“实战练兵”29人次。坚持刀刃向内,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内部普查3次,抽查3次,处置问题线索3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

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新晃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下一步,我们将在立足职责定位、聚焦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围绕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组织关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蒲祖财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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