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1月6日讯(记者:甘胜男)1月5日,县委统战部组织召开2022年度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联席会,标志着我县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全面启动。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审核时间从2月8日开始至3月20日截止,逾期不送审,视为放弃个人加分资格。5 月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湖南省招生信息港上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5 天。
会议要求,教育、公安、各学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18〕13号)、怀民宗发〔2019〕1号和怀政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对2005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我县并享受当地政策优惠资格的考生,严格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制度,在“两生”审核工作过程中,熟知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和办理流程,做到政策明、环节清、流程熟,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考生合法权益。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甘胜男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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