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4月20日讯(通讯员:蒲浩)“根据相关规定,毁绿种菜属于擅自占用城市公共绿地行为,我们将依法对这片菜地进行清除,请您理解和配合!”4月19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城区范围内对居民私自毁绿种菜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在县城侗寨路、晃州西路、塘湾路和人民路龙溪花园等地段,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居民在未经任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公共绿地蓄意破坏,占为私有,擅自毁绿种菜,不仅破坏了公共环境,而且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公共权利。针对这一行为,执法队员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向当事人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侵害,并帮助恢复原状。通过当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共依法取缔清除居民私自毁绿种菜行为10起。
据了解,为防止“毁绿种菜”现象死灰复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将不定期进行巡查,严禁毁绿种菜行为,一旦发现有擅自占用或破坏绿化用地的情况,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已经遭到破坏的绿化用地,将及时与园林部门联系,争取能在短时间内重新种上树木、花草,恢复公共绿地绿化,还绿于民。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蒲浩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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