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3月3讯(通讯员:唐林枫)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但不便面对面沟通交流,法院诉讼服务如何开展?近日,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远程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万余元。
原告视频调节中
我县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初承包了禾滩镇等8个乡镇土地开发项目(旱改水)。被告于2020年3月从这家开发有限公司分包了部分项目工程,于2020年3月聘请原告做林冲镇洛溪村1片和2片项目工程的运输。6位原告于2020年3月至12月为被告提供劳务。工程竣工后,被告收到了项目工程款,但却未完全支付原告劳务报酬,尚欠6位原告共计33311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被告视频调节中
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考虑到被告身处外地,承办法官便决定通过远程视频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调解,但被告表示自己不会线上使用相关软件。为减轻群众诉累,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牢牢守住农民工的血汗钱,承办法官决定驱车赶往被告所在地,面对面指导被告操作在线调解平台,签署相关诉讼材料。同时通知6位原告来到县人民法院,同步进行相关操作。最终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信息化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唐林枫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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