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4月7讯(通讯员:唐林枫)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近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兴隆中学、县幼儿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现阶段可以文身吗?”“我自己买的物品,被父母损害了,我该怎么办?”“进行网购,发现物品有瑕疵,店家不给退换,我该怎么办呢?”在兴隆中学,县人民法院干警通过”以问促答“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交流, 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述, 解答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此外,干警还鼓励引导学生以法典自我介绍的方式,对《宪法》《刑法》《民法典》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讲解,将枯燥的法条变得通俗易懂, 现场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举手参与,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在县幼儿园,县人民法院干警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学生人身损害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为老师们讲解了该类事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引导幼儿教师强化法律意识,依法执教,预防该类事故的发生。干警还特别提醒,幼儿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对危险的辨别力较弱、安全意识差、好奇心强的特点。幼儿教师应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幼儿法治教育、防范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并有意识地教给幼儿一些法制安全知识,关注幼儿身心健康,更好地帮助幼儿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更多贴近未成年群体的法律课程,为师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菜单式”普法服务。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唐林枫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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