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10月19日讯(通讯员:曾娅 李丹亮)10月16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在县柳寨互通河段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在今年的“利剑行动”中,我局对怀化雅康精神病医院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为弥补造成区域生态环境的损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与怀化雅康精神病医院进行沟通磋商,由当事人购买长度为5-7cm本地水域常见的草鱼、鲤鱼、青鱼三种鱼苗共计15000余尾增殖放流,进行生态修复义务。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强化了违法行为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以警示教育的形式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思想和行为之基。
下一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原则,在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基础上,携手相关部门,凝聚保护合力,普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引导社会大众共同参与环境守护,呵护新晃蓝天、碧水、净土。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曾娅 李丹亮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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