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11月4日讯(记者:蔡欣颐 通讯员:向君)11月1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禾滩镇、晃州镇等地开展“路不容‘超’、‘百吨王’正式入刑”等治超宣传活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向集镇群众、商家、货车司机发放《路不容“超”“百吨王”正式入刑》《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宣传册》《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宣传资料,并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危害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群众 姚沅才:超限超载的宣传对我们的启发很大,以后我们必须还要强调这个交通安全的安全性(重要性),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身边的家人朋友都必须要认真地遵守交通规则,对我们老百姓的安全必须要重视起来。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18名执法人员,发放“百吨王”入刑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悬挂横幅20余条,走访我县货运源头企业6家,有效增强了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车辆驾驶人依法装载、安全运输的意识。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欧一平:下一步工作要求,第一,迅速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二, 健全车辆治超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宣传不少于4次,从而营造参与治超的浓厚氛围。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蔡欣颐 向君
编辑:罗云婷
本文为新晃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hnxhnews.com/content/646755/98/13233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