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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溪古镇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通知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人民政府 编辑:罗云婷 2024-07-18 15:57:44

龙溪古镇广大居民:

为加快龙溪古镇提质改造步伐,全面创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龙溪古镇环境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龙溪古镇全部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规范经营、街道风貌、违法建筑等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龙溪古镇全段。

二、整治内容

1.环境卫生整治:街道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及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挂物品。

2.规范经营整治:所有临街商铺出店经营、倚门经营、占道经营、以路代市。

3.街道风貌整治:所有临街建筑物应当保持整洁干净美观,严禁随意涂抹或张贴广告。

4.违法建筑整治:龙溪古镇所有住户必须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简易棚舍等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追究违法建设者的责任。

请存在以上行为或现象的商(住)户于2024年7月21日前自行整改,逾期未整理清除的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人民政府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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