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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村排诉源 “墓地”纠纷妥化解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罗艳辉 编辑:罗云婷 2024-02-17 15:30:50

新晃融媒2月17日讯(通讯员:罗艳辉)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控制在萌芽状态,近日,县人民法院与晃州镇政府、司法所合力调解,成功将一起“墓地”纠纷化解在诉前。

2013年陈某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迁坟协议书》,约定晃州镇沙湾村半坡田ABC号公墓归陈某所有,且公墓长期空置。2018年陈某发现该号公墓被名为张某甲的安葬占用,经多方打听张某乙系张某甲之子,张某丙系张某乙之子,由于张某乙年岁已高,陈某即要求张某丙支付其墓地费15000元。张某乙称之所以会出现这个情况,因当时迁坟时负责开发的项目部只说要其家人将张某甲的坟迁到半坡田公墓,但没有说具体哪一号,不是自己家的责任。

县人民法院在辖区村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时了解到该“墓地”纠纷后,该院法官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村民等多种方式了解了事情的原委,随后便邀请晃州镇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到法院参与调解。

在调解室里,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道德、乡风民情等角度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着重从风水宝地在法律上能否得到认定,举证责任如何承担等方面向当事人释法。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及晃州镇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墓地”纠纷妥善化解,是“情与法”的融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及逝者的人格利益,守护了社会伦理及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罗艳辉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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