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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两用户因违反供用电秩序被罚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谭诗伟 编辑:罗云婷 2025-03-09 12:27:53

新晃融媒3月8日讯(通讯员:谭诗伟)近日,晃州镇大树湾村发生一起违反供用电秩序事件,一个体工商户擅自给某公司宿舍供生活用电,涉事双方均受处罚。

3月5日,县商科工信局接到报案,称晃州镇大树湾村一个体工商户未经许可,私自从自家电表接线,为某公司宿舍提供生活用电,致使该公司电表出现异常。此行为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接到报案后,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调查核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二条中 “用户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涉事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给予警告,并责令涉事方立即整改。

“原以为临时接电只是小事,本想着关系好便答应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今后一定严格规范用电行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说道。

县商科工信局提醒广大用户:电力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擅自改动供电设施或违规接入电源,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用电秩序,更有可能引发火灾或导致设备损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常用电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增减电容或变更用电方式等用电需求时,务必向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申请并办理正规手续,共同维护安全、稳定、有序的供用电环境。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谭诗伟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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